江苏农垦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导航

  • 网站首页
  • 关于农垦
    • 集团简介
    • 企业精神
    • 苏垦文化
    • 集团领导
    • 组织机构
    • 成员企业
      • 农场公司
      • 全资及控股公司
      • 参股公司
      • 派出机构
  • 新闻中心
    • 集团要闻
    • 时政要闻
    • 集团动态
    • 视频集锦
    • 公示公告
    • 媒体报道
    • 政策法规
    • 行业资讯
    • 图片新闻
    • 对标一流
  • 党的建设
    • 组织建设
    • 思想建设
    • 工会工作
    • 人才建设
    • 纪检监察
  • 经济发展
    • 产业介绍
    • 质量月活动
  • 专题栏目
    • 新思想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
      • 上级权威发布
      • 农垦学习贯彻
    • 农垦人风采
    • 品牌中心
  • 社会责任
    • 年度报告
  • 业务平台
    • 办公OA

新闻中心

  • 集团要闻
  • 时政要闻
  • 集团动态
  • 视频集锦
  • 公示公告
  • 媒体报道
  • 政策法规
  • 行业资讯
  • 图片新闻
  • 对标一流
  •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 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
    (2021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5年1月14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章 信用状况认定第四章 信用信息管理第五章 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第六章 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第七章 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状况认定、信用管理和服务、信用激励和约束以及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征信、企业信息公示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信用,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信用主体),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遵守法定义务、履行约定义务的状态。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可用于识别、分析、判断
    2025-01-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三章监察范围和管辖第四章监察权限第五章监察程序第六章反腐败国际合作第七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
    2025-01-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四章 科普活动 第五章 科普人员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加强国家科学技术普及能力建设,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开展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应当采取公众易于接触、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 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科普事业的全面领导。 开展科普,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
    2024-12-27
  • 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智慧农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加快智慧农业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基本思路。聚焦智慧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农业农村生产管理面临的难点问题,组织实施智慧农业3大行动,通过政策拉动、典型带动、技术驱动、服务推动,形成一批可感可及的工作成果,加快推动智慧农业全面发展,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布局。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上,加快打造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和基础模型算法等公共服务产品;在产业布局上,着力推动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育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推进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在示范带动上,支持浙江先行先试,探索推广“伏羲农场”等未来应用场景。行动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的工作安排,分阶段推进。2024年,全面启动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智慧农业示范带动3大行动8项重点任务。到2026年底,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初步形成,探索一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智慧农(牧、渔)场技术模
    2024-11-01
  • 每页 4 记录  总共 81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6/21 跳转到 
标题
标题
政府网站链接
政府网站链接
  • 中国江苏
  • 省国资委
  • 省工信厅
  • 农业农村厅
  • 南京市政府
  • 镇江市政府
  • 淮安市政府
  • 南通市政府
  • 盐城市政府
  • 连云港市政府
标题
标题
兄弟垦区链接
兄弟垦区链接
  • 广东农垦
  • 首农集团
  • 上海光明
  • 北大荒集团
  • 海南农垦
  • 广西国控
  • 云南农垦

ALL RIGHT RESERVED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TEL:025-57714560 FAX:025-5771456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 邮编:210019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5885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