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动员全场广大职工群众弘扬文明风尚,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6月30日,淮海农场公司通过印发淮农司党[2021]53号文件,关于开展第六届“淮海农场文明新事”评选活动。并将有关评选事项进行文件通知。
评选条件为凡发生在2019年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事,均可推荐。一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文明风尚的形成,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二是常年坚持为社会作贡献,热爱农场、热心公益、敬老爱幼、关爱他人、扶贫帮困、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诚实守信、勇于奉献等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突出事迹;三是在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及打造“五张文化牌”活动中,内容创新、形式新颖、影响力大、成效显著的典型事迹。
第六届“淮海农场文明新事”的征集、评选工作采取广泛征集、由下而上推荐、调查核实、群众评选、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基层推荐,广泛征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宣传,有组织地推荐本场内的文明新事(以本单位为主),每个单位至少推荐2件以上。所推荐的“文明新事”必须是农场人员所为,事件必须真实。各单位对推荐的“文明新事”审核把关后,认真组织撰写事迹材料,说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详实的内容,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送到农场企划宣传部;二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重在增强公信。根据各单位、部门所推荐的事迹材料,农场将组织人员调查核实,认真听取事件发生地职工群众意见。要严格标准、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公示宣传、遴选上报、投票评 选等各环节工作,扩大视野、深入考察、从严把关,真正把民 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选树 的道德模范立得住、过得硬、传得开,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三是发动群众,组织评选。由评委会根据各单位推荐的文明新事,确定候选事迹,在《淮海大地》报上公示,并组织全场干部职工根据要求进行投票评选,依据投票结果,确定第六届“淮海农场文明新事”。
在宣传及表彰环节,一是对评选产生的第六届“淮海农场文明新事”由农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场第十五届广场文化节上表彰奖励;二是组织力量及时对“文明新事”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弘扬文明新风;三是向省农垦集团公司和盐城市文明委推介我场“文明新事”。
整个评选事项一是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农场成立“文明新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单祥忠同志任组长,王灿明同志任副组长,孙国祥、戴学林、林一高、王淮锁、周保兵、周军、于广伟、陆军为成员。下设评选办公室于农场企划宣传部,陆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杜明、张杰为工作人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具有影响力、说服力的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突出典型推荐出来;二是坚持群众参与。单位要把评选表彰“文明新事”作为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要加强 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基层,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 “文明新事”可敬、可信、可亲、可学,将评选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的过程,作为自我教育提高的过程。推荐的典型事迹采用以事带人、以事为主的方法,按照推荐表所列内容,详实、准确地填写;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重在扩大影响。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纸、网站、微信众号、橱窗 等多种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评选活动情况,努力扩 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浓 厚氛围;四是将本次评选活动将列入2021年度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
文件同时附录了第六届“淮海农场文明新事”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