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复兴圩农场水泥场地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复兴圩分公司项目办时间:2021-04-13 08:25:43

  •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复兴圩分公司2021年复兴圩农场水泥场地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本工程将采用合理均价的方式选择承包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2021年复兴圩农场水泥场地项目

    工程地点

    复兴圩农场

    工程类型

    市政

    发包内容

    水泥场地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最高控制价

    750644.78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质量标准

    合格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资金情况

    已落实

    工程款支款方式

    完成形象进度50%时付合同总价款的15%,全部完成时付合同总价款的1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5%,审计结束除留3%质保金外,结清合同总价款。质保金满一年在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下付清余款。

    合同方式

    固定单价合同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投标函(后附格式,印章必须齐)

    3.7授权委托人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阶段。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以现金方式,用纸或信封包封,注明单位名称。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图纸清单获取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获取 

    9)、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⑴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项目执行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止,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报名。报名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几项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报名。

    4.2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4月20日上午9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地点:金湖县复兴圩农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复兴圩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评标入围方式:

       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 1 号文,当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不含),招标人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15 家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按投标人签到顺序号随机抽取。

    九、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均价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有效入围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各项商务条款的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本次项目以合理均价的原则来确定,以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或上下最接近于基准价的为最优投标报价,为中标人,即合理均价中标。(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金湖县人民政府网。

    十一、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复兴圩分公司

    地址:金湖县复兴圩农场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3813338859

    十二、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515283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