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搬迁补偿标准要再细化……”11月6日,宝应湖农场公司召开农房改造搬迁补偿标准研讨会,各部门、居委会、分场负责人围绕农房改造搬迁补偿标准等展开研讨。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围绕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宝应湖农场加快推进环境整治与城镇提升项目。
以“改善宝应湖农场迎湖居委会和刘圩居委会两个集镇的整体面貌,提升职工居民生活条件”目标,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省农垦集团项目批复有关文件精神,综合针对迎湖居委会宝农路两侧以及刘圩内外闸塘周边影响工程实施的危旧房、违建建筑物,宝应湖农场公司研究制定了《环境整治与小城镇提升立面出新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推进项目落地,及早造福于民,农场公司于5、6日先后召开违章搭建拆除工作会议、农房改造搬迁补偿标准研讨会,从实施范围、实施步骤、补偿标准、奖励措施、组织保障等,对环境整治与小城镇提升立面出新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解读,重点围绕拆除范围、房屋估价技术细则、房屋拆除补助标准、合法建筑的装潢及附属物补助标准、树木(苗木)移植砍伐补助标准等展开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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