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题教育强化制度执行力

作者:滨淮农场 张立明发布时间:2019-11-26文章来源:江苏农垦信息网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联系实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活动,特别强调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党员干部提高素质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而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力。对个人而言执行力就是办事能力;对团队而言执行力就是战斗力;对企业而言执行力就是经营能力。而衡量执行力的标准,对个人而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对企业而言就是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的战略目标。

让制度管人管事,着力解决变通走样问题。很多制度之所以难以发挥应有的效力,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执行不严,甚至不执行、乱执行。有的搞弹性操作,对己有利的就执行,对己不利的就打折扣;有的搞变通,从本单位或个人利益出发,千方百计找借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要解决政策执行变通走样的问题,需完善配套制度,增强制度的刚性,减少自由裁量空间;要使制度管用,在执行过程中不以领导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因领导的变动而变化,任何人不得置身制度之外讨价还价;要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认真研究分析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出实招,求实效,保障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强化领导的表率作用,着力解决制度意识淡薄问题。提高制度执行力,关键在领导干部。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制度意识淡薄,却是制度执行中最大的阻力和障碍。有的领导明明清楚什么是硬性规定,但对能够灵活变通的下属却持默许态度,认为这是具有协调能力、活动能力、办事能力的表现;有的执行制度砍偏斧,关系疏远的严肃处理,关系亲近的睁只眼闭只眼;有的领导也强调制度建设,也抓贯彻落实,但只针对下属或其他同志,把自己置于制度约束之外。解决好这一问题,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起到表率作用。一要以身作则,破除特权意识。领导干部应该正确看待制度的约束作用,要懂得制度不仅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可以保护我们干干净净干事业。把制度当作镜子和尺子,经常照、经常量,特别要看自己在办事、用人、花钱等问题上,是否合法合规。二要认真履责,管好身边人。要管住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不让自己的下属犯错误,不让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出问题,对不良苗头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三要加强考核,严格要求。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检查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制度。

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着力解决按潜规则办事问题。制度能否得到执行,离不开一个敬畏制度、维护制度的外部环境。从一定意义上讲,严格依照制度办事的理念和行动比制度本身更为重要。当前,在一些单位和行业内部,潜规则盛行。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就必须打破这些潜规则。这需要进一步加大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影响力和渗透力,形成人人了解制度、敬畏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破除有碍制度执行的各种关系网,防止干部之间正常的工作关系向利益关系、人身依附关系蜕变,切实保障普通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权力的干扰和侵犯;强化科技手段的运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监管乏力问题。有效的监督检查,是制度执行的保障。一些制度形同虚设,原因之一正是制度出台以后,对制度执行和落实过程的监督乏力。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需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对执行制度的各项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明确责任人,规定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使监督责任清晰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应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采用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监督检查出现被动、滞后、乏力等情况;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媒体等各种监督手段的作用,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执行制度不认真、不按制度规定办事的,进行问责问效,严肃追究责任。 通过多途径监督检查,真正达到“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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