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常态化的进程中,农场按照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推行场务公开。完善场务公开的实施细则,通过会议、简报、网络、宣传栏等途径,确定必须公开的资产管理、承包经营;城镇、农田基本建设项目;人、财、物管理;廉政、勤政制度管理;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每项内容都明确规定公开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农场各项工作一律实施“阳光操作”。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
强化监管措施。在各部门、各单位聘请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为农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和监督员会议,了解掌握农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健全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强化纪监部门的功能。场纪委监察组织,由党委牵头,组织人事、工会、财务、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各基层党组织,设纪检委员。加强对农场、农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监控。发挥农场纪监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强监督的超前性、广泛性和有效性。为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听取基层群众反映,场纪委十分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农场成立信访领导小组,设立信访接待制度。
落实廉政责任。根据上级纪委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结合农场场情况,进一步完善农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规定。坚持“八项规定”,维护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维护党员形象。坚持民主集中制,不主观武断,不渎职失职。并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场党委场纪委与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结合“四好班子”、“五好支部”评选,加大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力度。年终,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干部述职述廉,通过座谈、群众评议,对责任人作出评价。表彰廉政勤政的优秀党员干部。对责任制执行不力或工作不到位的,通过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