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进一步完善,国有农场职工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农垦职工家庭遇到了暂时困难。解决国有农场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困难职工尤其是特困职工工作, 是关系到农场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困难职工家庭的成因及特征:
形成弱势群体的原因,大体有两个方面:
一是客观方面的,如先天或后天的残疾、大病或者由于意外灾害、自然环境影响而致困的。
二是社会经济方面的。相当部分的困难职工,是与社会利益再分配和企业改革密切相关。一方面,市场竞争就不可避免要产生“优胜劣汰”效应,致使一部分人成为胜利者和富裕者,也使相对不适应的部分职工成为失败者和贫困者;另一方面导入产业结构调整效应,那些在没有前途的企业中的职工,在调整过程失去了工作岗位,也使农场某些职工成为困难职工。
我们新洋农场常住人口7395人,职工2126人,离退休职工2000多人。去年底,经调查核准,新洋农场贫困家庭共有196户。综合分析归纳农场不同困难职工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无能无力型。这部分人主要是一些病亡遗属和大病人员以及部分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目前农场大病长伤122户,先天性残疾和精神病人约计52人。这些家庭有的仅靠低保、慰问维持基本生活,而病亡遗属家庭更是人财两空,甚至负债累累。
二是有智无力型。这里的“力”是指“财力”,这部分人主要是下岗职工中有头脑、有技能但缺少创业资金的部分职工。目前全场有200多名下岗人员,每月靠原有的积蓄维持生活。需要得到政策和资金扶持。
三是有力无能型。这部分人主要是个人业务技能差、自主就业竞争力弱的下岗职工,年龄大都在40岁以上,上有老下有小,有的是多子女的后组建家庭户,子女上学或待业。这部分职工有健康的体魄,有一定的体力、能吃苦,但文化水平低,服装产业的不景气,就业择业观念比较落后,缺少熟练的业务技能和自主就业的门路和能力,大多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他们在竞争就业中处于劣势,生活非常困难。
二、完善与对策
是否能够切实保护农场困难职工的权益,是否能够逐步转变困难职工的弱势地位,关系到农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也是实现农场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1.营造关注关爱弱势群体的浓厚氛围
农场困难职工群体是需要得到关注和帮扶的群体,对他们的帮扶救助是一项必须长期的政治经济任务。一是各级领导、各部门要把解决困难职工问题始终放在重要位置,予以高度关注;二是要对困难职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树立自立自强、依靠自身求发展的观念;三是要突出对困难职工的就业技能培训,增强适应岗位和竞争就业的能力;四是要注意发现和选树自主创业和奉献爱心两方面的典型,形成示范效应,在农场形成自主创业、帮扶弱势群体的浓厚氛围。
2.依靠政策帮扶
一是落实“低保”政策,切实做好“低保”工作。确保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要依据国家已出台的政策,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通过完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增强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教育奖励、助学办法。使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都能上好学。
3.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能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成立和运作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农场联系困难职工的“桥梁”。积极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实行部门联动来解决困难职工再就业、医疗、生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困难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农场自身实际进行创新探索,要依托社区慈善超市、志愿者服务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给予困难职工以实实在在的帮扶救助。
一是建立基本生活维持机制。关心困难户的生活状况,对脱困无望的人员,实行减免基本生活水、电费、发放澡票、以批发价购置商品等常态的日常救助机制,进行长期帮扶、定期定额救助、集中送温暖。对其中符合城镇低保条件、重残补助对象依程序申报,争取地方的重残和地保补助,以维持其基本生存。
二是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三是建立大病互助机制。对因患重病造成生活困难,给与每年一次免费体检机会,医保自费开支达到1万元以上的,按支付比例及捐款额,发放互助救助金1000-3000元,还可开展专题救助帮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度过生活难关。
4.积极探索和实行“开发式”帮扶新路子
社会保障和农场临时性救助的功能在于缓解贫困,但不可能消除贫困。所谓“开发式扶贫”,就是通过或借助来自农场或社会提供的资金、知识、技术、机会及其它必要的资源的支持,使困难职工中有一定劳动能力者能因此缓解、摆脱贫困,乃至逐步走向富裕,在目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资金帮扶措施。为更多的困难职工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设施和网络优势,根据企业和岗位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下岗职工技能培训,扩大实现再就业,同时要在有条件的单位建设不同类型的再就业实践和示范基地,定期组织下岗职工进行技能学习和观摩,转变观念,学习技能,帮助更多的困难职工自主创业。
三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寻岗推介职能。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在网络信息、职业培训、跟踪服务、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兴办职业介绍所等劳动力中介机构,主动与企业和劳动力中介机构进行合作和联系,及时为职工发布用工信息,开展职工就业咨询服务,开辟职工就业“绿色通道”。为失业下岗人员寻求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
四是发挥技术协会在帮扶弱势群体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利用技协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活动,采取“一带一”、签定“师徒”合同等形式积极对劳动技能和技术素质差的下岗职工进行技术帮扶,通过实践锻炼出一批技术工人,提高他们竞争上岗的能力;要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和科技攻关,为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和困难家庭送项目、送产品、送技术,带动困难职工创办企业,让更多的弱势职工就业和脱贫。
5.做强做大企业,实现由“输血”到“造血”的根本性转变
对弱势群体采取救灾、救济等“输血”型帮扶是必要的。但对于弱势群体的部分人员来讲,如将单纯的“输血”置于不适当的位置,也会产生一些负面作用,容易助长部分帮扶对象“等、靠、要”的依赖思想,难以形成弱势群体自立自强的能力。因此,“受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要真正解决农场困难职工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必须依靠企业的发展来解决,在企业做强做大的过程中不断创造新的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作为弱势群体的困难职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以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岗位需要,立足岗位,忠于职守,形成农场快速发展的强势态势。这样就能够从总体上根本扭转国有农场弱势群体的贫困状态,真正实现由“输血”扶助到“造血”自强的根本性转变。
6.组织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专题帮扶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和考核邦扶工作。突出精准识别和分类指导,依据国家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及农场实际情况,对贫困群众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精确识别,建立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结合农场自然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落实产业项目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策”。
二是落实帮扶责任。落实“3+3”(即机关和社区管理人员组成3人小组,帮扶至少3户困难家庭)结对帮扶机制,强化落实机关社区以及相关单位党员干部与“有劳动力、有致富愿望、缺资金、缺技术”的特别贫困户结对帮扶,帮助贫困户等解决实际困难。定期上门走访慰问孤寡老人、伤病残疾困难家庭,从精神关怀、生活照顾、家务料理等方面提供服务。二是建立精准扶贫机制。
三是建立督查考评制度。由农场党办、政研室与困难帮扶中心制订《扶贫解困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对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年度任务完成好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在扶贫攻坚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对完不成任务的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不得提拔重用。
总之,农场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出现和存在是农场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调整时期不可避免的现象。这些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联系着千家万户,牵涉着农场改革稳定的大局,必须引起农场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我们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研究和对待农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完善适应新形势的新机制,加快实现“高富美”新农垦和今后长远战略规划的奋斗步伐,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农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