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员干部要健全完善“三个机制”

作者:滨淮农场 吴斯仟发布时间:2013-10-25文章来源:江苏农垦信息网

 

 

  党的十八大党章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新要求,强调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作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为企业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要用高标准健全完善好管理机制。

  首先,健全完善党员干部考察培养机制。按照十八大和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方法,重在走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认真落实职工群众对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公开选拔干部能够充分体现民意。同时,有计划按步骤通过引进、委培、内培等途径,培养年轻管理干部和各级后备干部,育人是用人的基础,要不断提升管理队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公开公正竞争机制。公开选拔的关键在于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完善和成熟的方向是规范化、制度化。因此,要切实明确公开选拔的适用范围,认真掌握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严格执行各项程序,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结合班子调整充实或职位空缺,定期、不定期的集中公开选拔一批管理干部,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让职工群众满意。三是健全完善干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是提拔选用好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是切实解决好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的重要保证。为此,要严格落实干部监督责任制,对不能履行监督指责的管理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做到一级管理一级,一级监督一级,逐级负责,确保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考核工作要集中从“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是看对企业发展所做的直接或间接贡献。实际操作中可采取年度考核或动态考核的方法进行,以激励党员干部奋发向上,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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