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加强社会建设。社会建设是“五位一体”之重要方面,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们过上更好的生活。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提高执政能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致力于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群众利益无小事,诸如征地、拆迁、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都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决策时要慎重,努力使之科学化、民主化。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促进公平正义。公平与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当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强调利益协调,更加关注困难群体,更加重视共同富裕。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加强社会建设要化解矛盾保稳定。在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社会的转型期,表达不同利益诉求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会增多,因而,提高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课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要建立有效的利益协商和表达机制,使普通百姓的诉求有畅通表达的渠道。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区域和谐稳定和发展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