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场企业体制的改革,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新形势下,怎样维护好社会稳定以及构建和谐社区,给当前社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已成为一个重要而现实的课题。
社区调解组织在维稳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这就要求社区调解组织要多用经济、民主、综合的方法来解决矛盾;以事前预警、事发紧急处理、事后积极回访的办法来处理一批疑难纠纷。社区调解组织正积极地起着社会稳定和谐的润滑剂、减压阀的作用。
一、改变思路,积极创新社区调解组织在新形势下的调解方式。
当前,居民纠纷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调解工作就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建立新机制;要以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标准,不断扩大居民调解工作领域。在积极调解居民涉及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日常生活中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同时,把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热点纠纷作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社区要逐步形成有社区、居委会调解小组及居民调解员组成的三级调解网络格局。
二、有效提升社区调解组织在化解源头性矛盾上的作用。
为了把各类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本地,竭力减少各类不和谐因素,提升居民满意度。社区调解工作重心要逐步下移,进一步完善了信息通报制度,加强联动,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人员本地情况熟悉,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有效地将一批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机制,切实增强社区调解组织在基层维稳工作的实效性。
要不断规范完善居民调解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对矛盾纠纷分类建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分类调处,及时解决,造册立档。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纠纷,在一段时期内,进行集中排查调处。二是规范纠纷受理程序。实行居委会首调负责制,即矛盾纠纷一般先经居委会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社区调委会进行调解。三是畅通调解渠道。针对居民提出的调解申请,基层调解组织有求必应,基本上能做到提前介入、主动调解、跟踪服务。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对原有各种调解制度进行清理的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纠纷排查、业务管辖、工作程序、文书制作、指导培训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不断将居民调解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