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加强居委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作者:袁明生 王永兵发布时间:2013-03-04文章来源:江苏农垦信息网

 

  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是联系居民群众和社区党总支、管委会的桥梁和纽带,在新形势下做好居委会的工作,是构建社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居委会建设,发挥居委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应有作用,结合黄海社区大有居委会的实际情况,就当前面临的矛盾和挑战,我们进行了调查研究。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首先,加强基层建设要从加强居委会领导班子建设做起,班子务必要做到团结、勤政、廉洁,要多到群众中去,做群众的贴心人,通过服务群众在群众中建立威信。同时要加强学习,要充分理解社区党总支、管委会的意图,提高政策水平和执行能力,在新形势下努力探索基层管理的工作模式。其次,居委干部必须深入群众,了解民情,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要不断根据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做好居民的服务和政策宣传工作。

 

  突出居委工作重点。正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居委会工作千头万绪,要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应该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工作重点要有所侧重。我们认为应突出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居委会干部要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与群众多交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向农场领导多争取资金投入,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用真诚服务赢取居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理解,力争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居委会要转变工作作风,以优质服务来获得广大育龄妇女的满意,确保完成好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三是做好居民的服务工作。服务居民是居委会的主要职责之一,居委会干部只有不断到群众中去,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和需求,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不遗余力地解决居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要做好“民情日记”的记录,并将掌握到的第一手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当然在此基础上,农场领导要支持居委会的工作,在弱势群体上,特别是在职工的生、老、病、死这方面,增补民事民办费用,更好地为广大居民服务。

 

  具有良好大局意识居委会干部要有适应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要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担负起小城镇规划、建设的后勤支援工作和对居民群众的政策宣传工作。居委会的各项工作都应服务于小城镇大开发、大发展这个大局,积极配合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拆迁、安置等小城镇园区开发工作,并及时解决在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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