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科学发展观 完善集体模似股份制土地承包经营

作者:江苏农垦集团发布时间:2009-04-22文章来源:江苏农垦信息网

�港农场有限公司第五管理区

    当前,全垦区上下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一名农业管区的管理人员,自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结合当前工作进行认真思考。对于垦区目前推广实施的集体股份制承包经营工作,笔者有如下几点建议,以进一步完善集体股分制承包经营工作。
    一、关于股权设置的问题。农场必须持有大股,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在现金股的配置上,要适当考虑投资人的投资回报率,因为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它即要承担自然风险又要承担市场风险。投资回报率过低,势必降低投资人的积极性,过高农场的利益又得不到保证。所以,在测算田亩租金时要慎重考虑,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另外在生产资金筹备上,要统筹考虑,科学合理。
    二、关于模似公司的权益保护的问题。现在所有农资都是由总公司统一采购供应,作为采购供应方,应该事先对产品的价格,质量进行公示,让股东有一个知情权和选择权,保证其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关于农场非职工居民问题。特别是职工子女就业的问题,可以说已经成为农垦系统的一个社会问题,不加以解决职工群众不满意。如何做好这一方面的工作,建议垦区农场在进行人才储备上,政策可以向职工子女方面倾斜,重点聘用职工子女为农业生产的管理人员。
    四、关于生产经营中的“统”与“分”的关系问题。统是好事,大家都十分赞同。但“统”一定要的优势,没有一定的优势,就没有强大的生命力。“统”也不能统得过死,否则,就缺少活力。“统”更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只有统出优势,统出效益,股东是非常乐见的。
    五、关于生产经营中的产品销售问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管是种子生产还是商品粮销售。我们都要实行订单农业生产,签定合同,规范经营,确定产品的质量和价格。模似公司只管生产,不管销售,让模似公司少承受一定的市场风险,而不能将所有的风险全部转嫁给模似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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