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层贫困户结构 看扶贫新思路

作者:江苏农垦集团时间:2008-01-07 11:17:00

  • 滨淮农场办公室 鲍新民

        扶贫,是基层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新的一年已经开始,不少基层组织为单位的弱势群体而考虑如何帮扶这一事,为此,笔者就当前基层贫困户的结构做了粗浅的调查研究,并力求探讨今后扶贫工作的思路。
        据调查,当前基层贫困户主要有五种类型:暂时贫困型,比如因供儿女上学举债而贫,因为儿女婚姻举债而贫等;因病致贫型,比如因家中一人或几人患了一种需长期医治的疾病,每年需要花费不少医药费而贫困;残疾致贫型,因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劳动,更不能去谋取发家致富的非常复杂的事情;残缺孤寡型,因家庭缺少主劳力而无法脱贫致富,如“老少型”家庭、孤寡老人家庭等;懒惰致贫型,一家人不好好种田,更不会去勤劳致富,一年到头等救济。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当前基层的贫困户存在不同原因和形式,其脱贫的难度也各不相同,在第一种类型中,因小孩上学,或盖楼房娶媳妇而致贫的家庭,当儿女走上工作岗位或儿媳妇娶进门后,此类家庭通过自己艰苦创业,右以在一定时间内脱贫。如果在扶贫工作中再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扶持,这类家庭脱贫速度会更快。但是,第二至四种类型的贫困户就不同了。如果是一家人一个或几个患有需长年医治的病,那么,脱贫的难度就会相当大;而第三、四训类型因自身无力从事或找到一个什么职业,本身就是需要别人扶助的对象。
        所以,如果不从这些具体方面来研究问题,只是简单沿袭过去的结对挂扶、给钱给物、扶持致富项目等等扶持工作的思路、办法,我想只能是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必须根据当前贫困户结构对症下药,重新调整扶贫工作思路。笔者认为,应当全方位、全覆盖的建立、健全“扶、保、养、逼”运行机制和政策。由过去的以“扶”为主,改为以“保养”为主。
    扶――对通过扶持能够在一定时限内脱贫的贫困户,应当采取“扶”的政策和办法。从贫困户的结构分析看,因子女上学或因为娶媳妇建楼房而成为贫困户的对象,通过卓有成效的扶贫,完全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脱贫。应当说,在过去的扶贫工作中,我们确实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与宝贵经验,仍然可以在这类贫困户扶贫中继续运用。
        保――由于当前基层贫困户的五种类型中,第二至四种类型,脱贫对他们实行特殊的保障政策。保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医保,二是养老保险。对凡是这三种类型的贫困户,应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专门设立专项基金,实行“包”的政策,同时,也严格执行用药、住院、医疗、转院、核报等管理规定。同样,由政府出钱,为这些贫困户建立专门的养老保险,确保他们年老以后过上基本的无忧的生活。
        养――鉴于第二至四种类型的贫困户无正常的收入来源,所以,应当是以政府为主养起来。尽管当前已在农村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在并未全部覆盖到位、标准较低的情况下,并没有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因此,要根据这个地区的农民和职工人均收入水平,至少按满足正常需要测算适当的比例给予生活保障。同时,帮助他们修建好住房,至少不再漏风漏雨。另外,再辅之实行社会救助、结对帮困等办法,从而真正让这少部分人摆脱贫困。
        逼――尽果,在基层懒汉型的贫困户只是极少数,但确实存在,每个单位都会有。对这种贫困户,不能像平常那样再去用救助的方法,不能一味地去扶,否则,越扶越懒。要采取“逼”的方法,根据不同对象,由基层和才扶对象负责,帮助他们找工作,并由帮扶人承担帮助、教育的责任,让他们自食其力,自己创业找饭吃,对有了工作而不干的对象,不再列入帮扶范围。
        以上四字的扶贫工作思路,关键是在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性制度的前提下,形成以农场、基层两级职能为主,社会为辅的扶贫工作制度、政策以及相应运行机制。对于机关部门挂钩贫困户这项工作,今后只挂能脱贫的贫困户,同时,每个部门都拿出一些致富措施进入“保、养、逼”的帮扶上来,发动单位以及富裕起来的职工,像“希望工程”那样,自愿参加,自找对象,结对帮扶。从而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参与的新型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