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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1.负责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控股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选拔、任免、奖惩、考核等);
2.负责集团公司向直属企业和控参股企业委派的产权代表、财务总监等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选拔、任免、奖惩、考核等);
3.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工作;
4.指导垦区企业党建和党员教育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及驻宁企业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工、青、妇等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农场管理部门和所属事业工资性质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8.负责总部机关劳动人事管理,包括招聘、录用、考核、考勤、薪酬及相关政策性福利待遇等管理工作;
9.指导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劳动管理、调解劳动争议、协调劳动仲裁;
10.承担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1.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并指导和监督所属企(事)业单位工资、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
12.牵头对所属企业、控股企业经营者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13.负责垦区企业培训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指导企业培训工作;
14.负责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管理;
15.负责集团公司统战、出国(境)人员政审、社团管理、复转军人安置、人事档案等工作,指导垦区企业国家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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