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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辛农场法律顾问——招聘简章

点击数:2128     更新时间:2006-3-3 9:49:17 文字:[    ]

为提高依法治场水平,切实维护农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农场法律顾问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 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农场事业。 (二)具有律师执业资质,并从事律师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法律工作者资质,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法律专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四)对连云港市司法系统的部门人员较为熟悉。 (五)在近两年内代理过有较大影响的胜诉案例。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地点设在东辛农场党委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6日至3月16日。联系电话:5498029,联系人:邓传松。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学历、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者须提供近两年内代理过的胜诉案例材料。 (二)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法律知识,沟通与协调能力,从业经历等。 (三)考核根据面试结果,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前三名,由场综合考评组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聘用人员。 (四)聘用 1、接收聘用工作,由场党委办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场长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3、报酬面议。 二00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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