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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的通知

点击数:818     更新时间:2010-1-29 13:45:47 文字:[    ]

各单位党委、纪委,机关各部门:

        现将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特急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垦区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级党委、纪委要迅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并迅速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

        2.结合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苏垦集纪[2009]6号),狠刹收送礼金礼券包括购物卡的歪风,保证每一位党员干部过一个廉洁愉快的春节。

        3.“两节”期间的重大事项(包括正常对外关系交往)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严禁领导干部个人行为操作。企业领导人员发生的重大事项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对于有令不行,顶风违纪者,各级党委、纪委要迅速作出严肃处理。集团公司纪委举报电话为:025-83357194。

        5.《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统计表》于2010年3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纪委。

二O一O年元月二十九日

 

 

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部省属各高校、企业、科研院所:

        元旦前,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先后下发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重申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狠刹收送礼金礼券包括购物卡的歪风,保证党员干部过一个廉洁的春节,特通知如下:

        1.各地各部门近期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苏发[2005]6号),并将本《通知》和有关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结合年度总结、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开展对照检查,主动接受监督。

        2.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准违反规定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

        3.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集中时间,组织自查自纠,坚决制止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行为。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已经收受的礼金礼券,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上交。纪检监察和财务管理部门要做好礼金礼券上交的受理、登记和备案工作,统一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兑付上缴国库。

        4.金融监管和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和查处违规印制、销售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

        5.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公布举报电话,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加强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和拒不纠正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并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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